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37号)文件和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永教通[2010]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专业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专业培训 1、培训时间 ⑴报到时间:2010年9月20日--22日 ⑵远程培训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⑶集中面授时间:10月1日--10月10日。 2、培训地点 零陵电大继续教育部(零陵区)报名电话:0746-6362332、13085427700,联系人:占小球。 3、培训对象 近三年内拟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的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 4、培训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业评价及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基本功(包括普通话、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等) 5、培训收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费500元(含资料费),食宿费自理。 6、培训考核 教育专业培训考核由日常培训考勤和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日常考勤由培训点组织实施,凡缺课时间达培训总时间四分之一以上的不能参加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制度,由市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命题和组考,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基本技能;一门不及格者不发给结业证书,参加下次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发给结业证书。 二、秋季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时间:10月15日--10月30日 2、现场确认 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的携带好相关资料于11月5日前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初审后,由县(区)教育局人事股汇总于11月7日-11月9日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进行确认。申报高中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由县(区)确定,但必须在11月10日前结束。 3、申报材料 ⑴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需提供:合格学历、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合格的体验表、网上申报后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工作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 ⑵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需提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提供的材料外需另提供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合格以上的教育实习鉴定表等。 4、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双牌县教育局 2010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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