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反垄断审查 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当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1)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 (3)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 (4)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 。 2、境外并购,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并购方应当在对外公布并购方案之前或者报所在国主管机构的同时,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并购方案: (1)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拥有资产30亿元人民币以上; (2)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上的营业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 (3)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 (4)由于境外并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 (5)由于境外并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直接或者间接参股境内相关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将超过15家。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购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审查豁免: (1)可以改善市场公平竞争条件的; (2)重组亏损企业并保障就业的; (3)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并能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 (4)可以改善环境的。 【例题】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有关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有( )。 A、1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达到8个 B、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 C、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人民币 D、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15%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反垄断审查。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当报告的情形有: (1)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2)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3)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 (4)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 |
| 课程名称 | 主讲 | 精讲班 | 冲刺班 | 考前串讲班 | 报名 | |||
| 课时 | 试听 | 课时 | 试听 | 课时 | 试听 | |||
| 会 计 | 郑庆华 | 6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审 计 | 邓 宁 | 6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税 法 | 王玉娟 | 64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经济法 | 赵俊峰 | 75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财务成本管理 | 刘艳霞 | 76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战略与风险管理 | 张英奎 | 6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 热门资料下载: |
| 注册会计师考试论坛热贴: |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
|
阅读上一篇:2010年注会《经济法》辅导:第三章节(6) |
|
阅读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
|
|
| 【育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
|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