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新建成的写字楼进行估价,估价人员掌握了在估价时点时的相关资料见表1,并用收益法评估该写字楼的市场价值。
名称 | 数值 | 名称 | 数值 | 总建筑面积 | 25000㎡ | 房屋重置价格 | 2000元/㎡ | 可出租建筑面积 | 22000㎡ | 房屋耐用年限 | 50年 | 设备用房建筑面 | 2500㎡ | 房屋维修费率(年) | 房屋重置价格的2% | 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 500㎡ | 月物业管理费 | 5元/㎡ | 营业税及附加率 | 5.55% | 土地剩余年限 | 45年 | 接租金收入计的房产税率 | 12% | 年报酬率 | 5% | 平均正常空置率 | 10% | 管理费用率(含保险费、租赁费用) | 租金的3% | 可出租建筑面积的月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 50元/㎡ | —— | —— |
估价测算如下(节选): (一)年有效毛收入22000㎡×(50+5)×12×(1-10%)元/㎡=13068000元 (二)年运营费用 1.年维修费用 25000㎡×2000元/㎡×2%=1000000元 2.年管理费用 年管理费用=年有效毛收入×管理费用率+管理用房租金损失 =13068000×3%+500×50%=692040(元) 3.年营业税及附加=13068000元×5.55%=725274元 4.年运营费用小计 年运营费用=1000000元+692040元+725274元=2417314元 (三)年净收益年净收益=(一)项-(二)项=13068000元-2417314元=10650686元 (四)估价结果估价结果=10650686/5%[1-1/(1+5%)50]元=194438130元 答案: (1)年有效毛收入计算错误,物业管理费不应计算。应为; 22000㎡×50元/㎡×12×(1-10%)=11880000元 (2)年管理费用计算错误,不应计人管理用房租金损失。应为: 年管理费用=年有效毛收入×3%=11880000元×3%=356400元 (3)年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应为:11880000×(12%+5.55%)=2084940元 因此年运营费用应为三项之和: 年维修费用+年管理费用+年税金=1000000+356400+2084940=3441340元; 年净收益(年净租金)=11880000-3441340=8438660元。 (4)估价结果计算时收益年限取值错误,应取45年,即: 估价结果=8438660/5%×[1-1/(1+5%)45]=149989335元=1499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