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书店 学校  题库 论坛  网校  地方分站: 北京 | 上海 | 郑州 | 天津
 司法考试网
 动态资讯  政策指南  指导大纲  经典案例  法规集成  司法解释  培训课程   司考教材  司考论坛 
 卷一:|历年真题|模拟试题|学习指导  卷二:|历年真题|模拟试题|学习指导  卷三:|历年真题|模拟试题|学习指导  卷四:|历年真题|模拟试题|学习指导 网校课程
地区信息

法理学辅导: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作者:不明   发布时间:2009-09-03  来源:网络
  • 文章正文
  • 网校课程
  • 资料下载
  • 圈子话题
  • 论坛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在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的揭示这一关系?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的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权利的实现


        B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中,权利具有最终的地位,义务始终是为了权利服务的,这就是“权利本位”思想。B违背了这一思想。A.说明了权利和义务的地位有主次之分,是正确的。C说明了两者互为条件,也是正确的。D说明了设定义务的目的就是保证权利的实现,是正确的。

   辅导科目
课时数
免费试听
学费
在线购买
130
¥600
61
¥300
     ·真题班
28
¥250
52
¥250
271
¥1400
16
¥50
5
¥50
6
¥75
热门资料下载:
司法考试最新热贴:
【责任编辑:卢雁明  纠错
报考直通车
 
·报名时间:6月网报7月确认。
·考试时间:2010年9月18、19日。
                       MORE>>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