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际商务师考试案例分析及答案(二)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4-03-13 14:26:17

  案例1

  A国有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并于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对企业破产时管理的财产进行核实。发现:①A企业1号房产价值300万元,已作为对银行贷款的抵押(贷款为3年期,本金200万元,年利率10%,到期应计利息共60万元,尚有1年才到期)。②A企业2号房产价值160万元,属于向甲承租的房产。③A企业对外投资价值160万元(含应得投资收益)。④A企业专利技术评估作价100万元。⑤A企业破产前职工以资本金形式投入的款项(含货币资金)30万元。⑥A企业对B公司拥有190万元债权(B公司对A企业拥有债权700万元)。同时清算组还追回破产前2个月内A企业主动放弃的债权共100万元。

  (1)上述材料中,哪些属于别除权、抵消权、撤销权、取回权,金额分别是多少?

  (2)哪些属于破产财产,金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

  (1):①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扣除1年未到期利息20万元)共240万元,有房产抵押,银行享有别除权,金额为240万元。

  ②B公司对A企业享有债权700万元,负有债务190万元,可行使抵消权,抵消债务金额为190万元。

  ③清算组追回破产前2个月内A企业主动放弃的债权,行使撤销权,金额为100万元。

  ④甲可取回A企业承租的房产,行使取回权,金额为160万元。

  (2)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①1号房产清偿债务后剩60万元。

  ②对外投资价值160万元。

  ③专利技术评估作价100万元。

  ④企业破产前职工以资本金形式投入的款项30万元。

  ⑤清算组行使撤销权追回债权共100万元。

  A企业破产财产共计450万元。

  案例2

  南京市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节选)

  第62条:本公司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会计报表、红利分配方案应按规定送达市政府有关部门,并将之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不以公告方法公布财务资料。

  第70条:为了保证公司的发展,维持股东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和比例如下:

  (1) 弥补亏损;

  (2) 法定公积金:11%~15%;

  (3) 分红基金:7%~13%;

  (4) 法定公益金:4%;

  以上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制订,报股东大会审定。

  (注: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

  上述公司章程(节选)内容中,哪些是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章程中直接规定“不以公告方法公布财务资料”,是违反公司法的。因为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2)章程中法定公积金的比例为11%~15%,违反了公司法规定。因为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章程中法定公益金的比例为4%,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因为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比例为利润的5%~10%。

  (4)章程中将向股东分配利润(分红基金)放在提取法定公益金之前,是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因为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所余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纠错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