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规定前后已取得国际商务职业资格的转换办法

来源:中国招生考试在线发布时间:2003-10-23 11:42:15

本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获得人事部、原外经贸部共同颁发的助理国际商务师或国商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即取的外销员从业资格或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可换发相应层次职业资格证书。换发证书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已获得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证书在有效期内,应通过国际商务从业资格相应科目的考试,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
纠错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