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商务师专业知识》复习讲义1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10-22 09:11:28

查看2012年《国际商务师专业知识》复习讲义汇总

  第一节 企业组织

  考试要求:

  1、熟悉现代企业的性质、组织形式和组织特征、经济利润的概念

  2、掌握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条件

  一、企业的性质与组织形式

  1. 性质

  大规模生产的经济性。

  为大规模的生产筹集资金。

  对生产过程的管理。

  2. 企业的组织形式

  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前两种企业组织形式属于自然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无限责任;第三种属于法人企业,出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业主制企业:又称个体企业,它是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并归单个主体所有和控制。企业一般由业主自己经营,收入归自己所有,风险也由自己承担。

  优点——所有权和经营权归于一体,企业的建立和关闭手续相对简单,经营灵活,决策迅速,业主为自己的利益而精打细算,因此责任心强。

  缺点——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没有独立的生命,企业存续的时间往往较短,信誉程度较低;企业的规模很小,结构简单,财力不强,难以投资于规模较大的产业。

  合伙制企业:由两个以上的个人或业主制企业通过签订合伙协议建立起来的企业组织。企业财产属于合伙人所有,由合伙人直接支配和控制。企业的经营所得由全体合伙人分享,而经营亏损也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且当企业经营失败,企业出现资不抵债时,每个合伙人都以自己的个人资产承担企业的债务。每个合伙人都负有企业财产的无限连带责任,即如果有的合伙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债务,其他合伙人必须代为抵偿。

  优点——可以筹集一定规模的资金,从而有能力从事一些较大规模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企业财产的无限连带责任制可以使全体合伙人都非常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其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也较为合理有效。

  缺点——企业资金规模仍受到一定限制;合伙人和经营者没有分开,所有决策都要由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因而协调困难,容易造成决策延误:合伙制企业的稳定性较差;无限连带责任制增大了投资者的风险。

  公司制企业: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以盈利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在我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现代企业的主要特征

  1.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

  2.股东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3.委托一代理问题的出现与激励机制的设计

纠错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