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际商务师考试辅导: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来源:发布时间:2009-05-22 11:39:55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通常包括装运时间、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分批装运和转运、装运通知、滞期和速遣条款等内容。 
  一、装运时间 
  目前常用的有以下几种规定方法。 
  1.明确规定具体装运时间 
  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一定时间内装运 
  3.笼统规定近期装运 
  二、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 
  三、分批装运和转运 
  (一)分批装运 
  分批装运又称分期装运,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期或若干次装运。UCP500对分批装运的规定: 
  只要运输单据注明是同一目的地,将不视为分批装运。 
  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期内分期支款及域分期装运,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支款及域装运时,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二)转运 
  转运是指货物从装运港(地)到目的港(地)的运输过程中,从一运输工具卸下,再装上同一运输方式的另一运输工具;或在不同运输方式情况下,从一种方式的运输工具卸下,再装上另一种方式的运输工具的行为。 
  四、装运通知 
  五、滞期和速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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