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编制的论文
来源:发布时间:2007-06-02
现金流出,均在筹资活动中的“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余”项目反映。 (2)处置和购建职工住房的现金流量,在投资活动中的“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或“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四、固定资产盘亏、盘盈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列示的问题在现行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盘亏和盘盈与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都是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中反映,但固定资产盘亏、盘盈不影响现金流量,在编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部分时应作调整,目前公布的现金流量表中没有相应的项目。有一种观点认为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部分时,应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下面增加一个行次:“加:固定资产盘亏(减盘盈)”。这种处理方法比较科学。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可以暂时比照“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项目的处理方法,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其他”项目中反映。五、关于银行存款利息的问题在《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中,对企业在银行的存款利息如何列示,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银行存款利息的性质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要求,本人认为可以作如下处理:1、如果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是属于流动资金所衍生的,并且数额不大,为了简化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工作,可以直接冲减银行借款利息,即作为现金流量表“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的减项处理;2、如果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是属于流动资金所衍生的,并且数额较大,可以将其列入现金流量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视同于获取的投资收益。3、如果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是属于发行股票,冻结新股申购资金所衍生的,无论数额大小,都应将其列入现金流量表“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六、预付帐款和预收帐款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列示的问题预付帐款和预收帐款实质上是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如何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列示,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企业如果经营性预付帐款和预收帐款金额不大且不经常发生,那么在编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部分时可并入“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项目内。二是如果经营性预付帐款和预收帐款经常发生且金额较大,为了全面地反映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应单独反映,即增加两项内容:“加:经营性预付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和“加:经营性预收项目的增加(减:减少)”。目前,由于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部分没有专设项目,可以采用第一种处理方法。七、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列示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具体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要求,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的内容应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经营性应付项目中反映。但是,由于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两帐户核算的内容不仅包括经营活动,而且还包括投资活动的内容。因此,在编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经营性应付项目时,应将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两帐户核算的内容中不属于经营活动的内容剔除掉。如某企业应付工资帐户的资料为:期初贷方余额为10 000元(假设全部属于经营活动性质),本期贷方应付工资为80 000元,其中应付固定资产工程人员工资为20 000元,其他人员工资为60 000元,借方本期实际发放工资80 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工程人员工资为15 000元,其他人员工资为65 000元。在编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中填写为-5 000元。为了便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工作,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可以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缴税金等帐户下增设“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两个二级帐户,这样在期末编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部分时,就可以根据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缴税金等帐户的“经营活动”二级帐户的期初和期末的差额直接填列。主要参考文献1、喻欣 现金流量表编制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探讨《 财务与会计》 1999.32、吴晓魏 张国峰 现金流量分析的现实意义及技术操作 《财政问题研究》 1998.123、陈红 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的理性分析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 》1999.34、朱木金 现金流量表编制中的若干问题及其改进意见 5、朱福田等 现金流量表编制初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