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内期市十大新闻
来源:发布时间:2009-01-06
一、商品价格“牛熊大转换”,国内期市平稳度过“百年不遇”的系统性风险
2008年上半年,以原油为代表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国内CPI、PPI持续走高,各上市商品期货品种价格与现货价格同步上涨。进入7月份之后,商品价格纷纷见顶回落,美国次贷危机全面爆发,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全球经济形势持续恶化,商品价格加速下行。“十一”长假过后,在国际市场暴跌的影响下,国内期市开盘即全线跌停,随后的几个交易日,多数品种出现了连续跌停的极端行情,市场风险骤然放大。面对前所未见的系统性风险,国内期市完善的制度以及有效的应对措施起到了积极作用,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期货行业经受住了这次“百年不遇”的系统性风险的严峻考验,进一步提升了风险控制能力。
二、市场成交再创历史新高,国内期市跨入“70万亿”时代
国内期货市场规模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投资者开户数量超过50万户,客户保证金超过500亿元,全年共成交期货合约1363887102手,成交金额达到719141.94亿元,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比上年增长87.24%和75.52%,均创出历史新高。其间,市场单日成交也不断创出新高,各品种呈现出全面活跃的良好局面,期货市场参与度大幅提高,与相关现货产业的联系更加紧密,服务国民经济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推出黄金期货,商业银行获准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
2008年1月9日,黄金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近一年来,黄金期货市场运行平稳,功能初步发挥,为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及黄金相关企业套期保值提供了便利。为规范商业银行从事黄金期货交易,中国银监会3月份下发《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可通过成为期货交易所会员的方式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这是我国商业银行首次获准参与境内期货交易。
四、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制度实施,强化合规经营风险管理
为完善期货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国证监会于3月27日发布《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首席风险官是负责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国内期货公司首次实施该项制度。《规定》发布之后,先后两期共142名期货公司拟任首席风险官通过了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期货公司高管任职资质测试,取得了首席风险官“上岗证”。
五、期货公司营业部数量快速膨胀,证监会新规定减速期货公司“圈地运动”
基本完成了股权变更增资扩股的期货公司在2008年将营业网点的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全年期货公司营业部数量增加约200家,总量超过600家。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期货公司设立、终止营业部审批办法》,对期货公司营业部设立作出更具操作性、更加严格细致的规定,加强对营业部设立的审核管理。
六、期货公司全面落实开户实名制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期货公司高度重视。截至2008年6月1日,期货公司开户实名制工作已得到了全面落实。
七、证监会出台《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国中期“航母计划”搁浅
为进一步明确对期货公司股东的监管要求,理顺期货公司股权关系,中国证监会5月份发布了《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并于6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同一主体控股和参股期货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期货公司数量禁止超过一家。此举主要是为了防止控股股东与期货公司以及关联期货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不当利益输送问题。
此前,上市公司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发布一则《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告,宣布拟通过非公开定向发行不超过1.4亿股A股的方式,计划募集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对中国国际期货、中期期货以及中期嘉合期货进行增资收购。随着证监会新规的出台,该计划宣告搁浅。
八、中期协完善期货公司信用评价体系,将为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提供重要参考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的期货公司信用评价体系方案经中期协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原则通过后,经过多轮修改、论证和模拟试算,方案进一步得到了补充和完善。该评价体系对期货公司各项业务及财务指标按不同权重进行定性定量综合评估,将为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提供重要参考。
九、民生银行期货理财产品临阵叫停,期货类信托理财产品低调起步
由中国民生银行设计发行的“银期商品期货套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在发售日(2008年7月7日)前一天被临时叫停。该产品是国内第一个以商业银行为核心,整合了期货、信托等平台,投资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全新的期货类资产管理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虽然被临时叫停,但由此掀起了国内期货类资产管理理财产品的研究开发热潮。此后,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公司”四方合作等模式开发的期货类信托理财产品低调定向发售运行。
十、国务院出台金融促进经济发展30条意见,重申“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要求“尽快推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钢材、稻谷等商品期货新品种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2008年1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共计30条的指导意见中,第十二条就期货市场的发展提出要求:“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尽快推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钢材、稻谷等商品期货新品种。”
2008年上半年,以原油为代表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国内CPI、PPI持续走高,各上市商品期货品种价格与现货价格同步上涨。进入7月份之后,商品价格纷纷见顶回落,美国次贷危机全面爆发,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全球经济形势持续恶化,商品价格加速下行。“十一”长假过后,在国际市场暴跌的影响下,国内期市开盘即全线跌停,随后的几个交易日,多数品种出现了连续跌停的极端行情,市场风险骤然放大。面对前所未见的系统性风险,国内期市完善的制度以及有效的应对措施起到了积极作用,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期货行业经受住了这次“百年不遇”的系统性风险的严峻考验,进一步提升了风险控制能力。
二、市场成交再创历史新高,国内期市跨入“70万亿”时代
国内期货市场规模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投资者开户数量超过50万户,客户保证金超过500亿元,全年共成交期货合约1363887102手,成交金额达到719141.94亿元,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比上年增长87.24%和75.52%,均创出历史新高。其间,市场单日成交也不断创出新高,各品种呈现出全面活跃的良好局面,期货市场参与度大幅提高,与相关现货产业的联系更加紧密,服务国民经济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推出黄金期货,商业银行获准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
2008年1月9日,黄金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近一年来,黄金期货市场运行平稳,功能初步发挥,为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及黄金相关企业套期保值提供了便利。为规范商业银行从事黄金期货交易,中国银监会3月份下发《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可通过成为期货交易所会员的方式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这是我国商业银行首次获准参与境内期货交易。
四、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制度实施,强化合规经营风险管理
为完善期货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国证监会于3月27日发布《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首席风险官是负责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国内期货公司首次实施该项制度。《规定》发布之后,先后两期共142名期货公司拟任首席风险官通过了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期货公司高管任职资质测试,取得了首席风险官“上岗证”。
五、期货公司营业部数量快速膨胀,证监会新规定减速期货公司“圈地运动”
基本完成了股权变更增资扩股的期货公司在2008年将营业网点的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全年期货公司营业部数量增加约200家,总量超过600家。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期货公司设立、终止营业部审批办法》,对期货公司营业部设立作出更具操作性、更加严格细致的规定,加强对营业部设立的审核管理。
六、期货公司全面落实开户实名制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期货公司高度重视。截至2008年6月1日,期货公司开户实名制工作已得到了全面落实。
七、证监会出台《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国中期“航母计划”搁浅
为进一步明确对期货公司股东的监管要求,理顺期货公司股权关系,中国证监会5月份发布了《关于规范控股、参股期货公司有关问题的规定》,并于6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同一主体控股和参股期货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期货公司数量禁止超过一家。此举主要是为了防止控股股东与期货公司以及关联期货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不当利益输送问题。
此前,上市公司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发布一则《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告,宣布拟通过非公开定向发行不超过1.4亿股A股的方式,计划募集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对中国国际期货、中期期货以及中期嘉合期货进行增资收购。随着证监会新规的出台,该计划宣告搁浅。
八、中期协完善期货公司信用评价体系,将为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提供重要参考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的期货公司信用评价体系方案经中期协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原则通过后,经过多轮修改、论证和模拟试算,方案进一步得到了补充和完善。该评价体系对期货公司各项业务及财务指标按不同权重进行定性定量综合评估,将为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提供重要参考。
九、民生银行期货理财产品临阵叫停,期货类信托理财产品低调起步
由中国民生银行设计发行的“银期商品期货套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在发售日(2008年7月7日)前一天被临时叫停。该产品是国内第一个以商业银行为核心,整合了期货、信托等平台,投资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全新的期货类资产管理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虽然被临时叫停,但由此掀起了国内期货类资产管理理财产品的研究开发热潮。此后,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公司”四方合作等模式开发的期货类信托理财产品低调定向发售运行。
十、国务院出台金融促进经济发展30条意见,重申“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要求“尽快推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钢材、稻谷等商品期货新品种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2008年1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共计30条的指导意见中,第十二条就期货市场的发展提出要求:“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尽快推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钢材、稻谷等商品期货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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