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考试历年合格分数线(2005年-2012年)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3-01-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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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2012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一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以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政法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31.6分、B类138.1分;

  2、综合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31.6分、B类128.0分;

  3、经济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30.2分、B类130.8分;

  4、财务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16.4分、B类121.7分;

  5、信息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28.9分、B类122.4分;

  6、城市建设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A类121.5分、B类124.2分。

  二、本市公安、司法(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以各类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A类:男性政法类总分合格分数线为95.6分,女性政法类总分合格分数线为118.0分。

  2、B类:男性政法类总分合格分数线为111.7分,女性政法类总分合格分数线为129.6分。

  三、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于2月6日9:00至10日18:00,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职位报名,并接受各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各招录单位资格审核的结果,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四、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审核进入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需要调剂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具体的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发布调剂公告。

  上海市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本市各级机关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A类试卷)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一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为:综合管理类职位总分131.1分;经济管理类职位总分127.3分;信息管理类职位总分130.6分;财务管理类职位总分118.1分;城市建设管理类职位总分125.6分;政法类职位总分131.6分。

  二、本市各级机关招录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B类试卷)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一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为:综合管理类职位总分136.7分;经济管理类职位总分135.1分;信息管理类职位总分130.9分;财务管理类职位总分127.0分;城市建设管理类职位总分136.9分;政法类职位总分141.8分。

  三、本市公安、司法(监狱、劳教)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以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为:男生111.9分,女生132.9分。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4月15日9:00至19日18:00,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进行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五、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统一组织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考生可于4月21日9:00起登录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调剂公告和调剂职位。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4月底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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