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公务员酒驾将抄告单位 影响评优

来源:青岛晚报发布时间:2012-12-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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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与省交警总队日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详解《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规定》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将抄告其所在单位;个人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将与单位评优创先挂钩;承修逃逸嫌疑车最高罚3万元。从青岛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青岛市已查获了5000多名酒司机。

  个人酒驾与单位评优创先挂钩

  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管理机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抄告其所在单位。

  《规定》还明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将构成犯罪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有关单位因所属工作人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取消该单位和个人当年度评优创先资格。”这就意味着交通违法行为向个人信誉挂钩靠近,个人交通违法将拖单位的后腿。

  《规定》还要求,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要制定保险费率浮动制度,将保险费率与机动车辆交通违法、事故情况挂钩;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

  青岛首批曝光25名违法司机

  据介绍,青岛市正在探索实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对公务车辆驾驶人,要抄告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落实教育整改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对所在单位及有关负责人问责。对社会驾驶人,要抄告街道(镇)、社区(村)和企业单位,并由社区和村负责通报其家庭。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据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严重违法行为主要是指酒驾、超员、超速、超载等,尤其是对于营运司机,交警部门将及时抄告其所在的单位。日前,青岛市公布了首批25名严重交通违法驾驶员的名单。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省里的相关《规定》下发后,我市会立刻跟进实施。

  今年5000多名酒司机被查

  今年以来,青岛市交警采取24小时不定点不定期查处酒后驾驶的勤务模式,所有酒司机一旦被查处,顶格处罚,据了解到,青岛市交警部门在查处酒司机上加强中午、下午和凌晨的执法力度,以打消驾驶员酒驾的侥幸心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酒司机5000余名,其中醉酒司机200余名。根据去年实施的新规,酒后驾驶的,一次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且罚款1000元;醉酒驾驶的,将处拘役一至六个月,并处罚金,此外还将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获取驾驶资格。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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