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解读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2-08-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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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解读

来源:考试大  2012年8月6日   【考试就上考试大,大小考试都不怕

  三、报考资格条件变动较大

  1.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条件有所改变

  (一)身体条件:去年公告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双侧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今年的公告取消了这一规定。

  (二)年龄要求:去年公告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93年4月7日至1981年4月7日期间出生)。今年公告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

  2.博士生报考年龄相对放宽

  今年公告对博士生的报考年龄作出特殊规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6日以后出生)。

  3.基层工作经历要求有所放宽

  和去年相比,今年公告新增规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2012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界定放宽

  去年公告对2011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了详细地说明,“2011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毕业的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毕业生,“五大”等高校毕业生除外。但今年明显对此有所修改。新的公告规定:“2012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五大”等高校毕业生除外)。

  温馨提示:考生在查询职位表时应特别注意标识有“应届毕业生”的职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考,以免贻误报名时机。

  5. 新增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相关规定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志愿者或服务基层的人员。不包括去年公告中提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或服务人员。

  四、关于报名办法:强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

  往年对照片规格的要求“考生要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在这次公告中并未体现,代之以公告强调: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在此教育专家特别提醒各位考生:报考申请材料一定要确保真实、准确,以免被取消报考资格。在考生以相同成绩进入专业考试或面试时,公告也强调了诚信问题,规定“资格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市州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专业考试或面试人选资格,记录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

  五、专业考试与面试的规定有调整

  1. 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面试比例有所调整

  去年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职位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面试比例为1:5,今年公告对此比例作了调整,规定:各招录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参加专业考试人选。

  2.面试组织工作分工明确

  省直党群部门、法院和检察院选调生的面试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省直政府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面试组织工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市州以下机关空编招录职位及公安、林业公安等机关带编招录职位的面试组织工作,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3.选调生面试形式确定为无领导小组讨论

  今年公告规定: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方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他笔试为甲、乙、丙三类考试的面试形式与去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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