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部门公开遴选公务员 8月18日笔试
来源:齐鲁晚报发布时间:2012-08-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遴选部门负责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遴选部门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被考察人员中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公示和办理
转任手续
遴选部门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确定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其他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1-86903746(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531-86902016(省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
0531-88597886(省人事考试中心)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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