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来源:育路公务员网发布时间:2012-05-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由选聘区县组织部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实施。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由选聘区县组织部组织实施。
3、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选聘的人员,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6月25日-27日)。
选聘人选公示无异议,由选聘区县组织部提出拟选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由选聘区县组织部发放《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通知书》。
本次选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可通过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tjkpzx.com)查询。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23134226
政策咨询电话:83605616,83609135
监督电话:12380
附: 《天津市2012年面向原籍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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