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测数量关系"数列试错"实例详解

来源:华图教育发布时间:2012-04-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务员辅导咨询

汇集公务员培训权威机构,权威解答公务员考试相关问题

zaixuanzixun

    试误说是美国心理学家桑代克提出的著名学习理论。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的李委明老师在多年的公务员考试辅导教学实践中总结了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数量关系的“试误说”——数列试错。在本文中李老师将通过实例来讲解“说列试错”的运用。

    在讲述“数列试错”的概念之前,我们先看看以下三个例子:

    「例1」1,2,(),67,131.

    A.6 B.10 C.18 D.24

    「例2」1,2,(),22,86.

    A.6 B.10 C.18 D.24

    「例3」1,2,(),37,101.

    A.6 B.10 C.18 D.24

    「分析」以上三道题目的题干当中都含有五个数字,并且未知项都在正中间。因此,如果数列当中相邻数字两两作差,得到的次生数列(这个概念后面章节马上会讲到)当中的四个数中,中间两个是不知道的,需要我们“先猜后验”从而得到最终答案。巧合的是,以上三题两两作差得到同样的次生数列:

    1,(),(),64

    「例1解析」如果猜测该次生数列是一个等差数列,则应为形式:1,22,43,64,从而得到例1的答案,选择D:(提示:原数列两两之间做差)

    「例2解析」如果猜测该次生数列是一个等比数列,则应为形式:1,4,16,64,从而得到例2的答案,选择A:(提示:原数列两两之间做差)

    「例3解析」如果猜测该次生数列是一个立方数列,则应为形式:1,8,27,64,从而得到例3的答案,选择B:(提示:原数列两两之间做差)

    「总结」例1~例3都是通过“相邻两项两两做差”得到同样的“次生数列”从而得到答案的,然而对这个“次生数列”的三种不同“猜测”分别对应以上三个不同的例题,其对应性需要我们进行“验算”来确定。因此,这三个例题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在考场上,我们需要进行很多大胆的“尝试”,但并非每一次尝试都会成功,有时候我们需要通过“数列试错”来剔除错误答案,并最终得到正确答案。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三个类似的例子:

    「例4」15,20,33,62,123,()。

    A.194 B.214 C.248 D.278

    「例5」 -1,6,25,62,123,()。

    A.194 B.214 C.248 D.278

    「例6」3,2,27,62,123,()。

    A.194 B.214 C.248 D.278

    「分析」以上三道题目的题干当中都含有六个数字,其中未知项是最后一项。这三道题都可以看作是“幂次修正数列”,其突破口就在最后两个已知数字上,即:62与123.在看以下解析之前,大家可以试着自己从这两个数字入手,通过寻找与之相邻的幂次数(相邻发散),找到各题的答案。

    「例4解析」如果猜测“123=128-5=27-5”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得到例4的答案为C:

    原数列: 15 20 33 62 123 (248)

    基准数列:8 16 32 64 128 256(2的幂次数列)

    修正数列:7 4 1 -2 -5 -8(等差数列)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全方位公考复习攻略

更多>>

公考交流

进入论坛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