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公考舞弊案将择期开庭 首批5人被公诉
来源:中国青年报发布时间:2012-02-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图为起诉书首页。 本报记者来扬摄
日前,山西省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治郊区法院”)收到了一份编号为“郊检刑诉(2012)31号”的起诉书。
这份5页纸的起诉书所记载的内容,与去年夏天发生在长治市的公务员考录弊案息息相关。自2011年11月9日起,《中国青年报》刊发系列报道,报道了长治籍考生宋江明在参加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录用公务员考试中,获得笔试第一、面试第一、总分第一,却遭遇“被贫血”的离奇经历。
报道后有关方面成立的调查组发现,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长治市人社局”)、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以下简称“和平医院”)有关人员和递补考生家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而在调查期间,又发生了已被和平医院院方封存的该院体检中心血液检测设备遭到人为破坏,体检数据被人为删除的事件。
2012年1月16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长治市公务员考录违规事件的调查进展——共有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月17日,长治公务员考录弊案的首批5名责任人被提起公诉,他们是: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递补宋江明参加体检的考生贾美玉的父亲贾志红、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和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检验师杨文芳。
起诉书还原宋江明“被贫血”过程
上述起诉书还原了宋江明在去年参加公务员考录体检过程中遭遇“被贫血”的基本事实。
2011年8月11日,宋江明和其他被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一起参加了由长治市人社局组织的、在和平医院进行的体检。
在这次体检中,宋江明的血常规检验项目中的血红蛋白的测定值“异常偏低”——“70g/L”的测定值与“110-160g/L”参考值有较大差距,同时也低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90g/L(男性)”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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