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选调公务员简章
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11-12-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市经信委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四)公示与调动
按照任前公示制的有关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调出、调入单位和有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要求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是否递补人选。
五、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政策咨询电话:85215716.
监督举报电话:85215693.
信息发布网址:www.ntpta.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jxw.nantong.gov.cn/(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六、本简章由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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