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明清园林终究不是私产
来源:华图教育发布时间:2011-11-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不考虑公益职能、公共属性,把自己等同于以逐利为唯一目的的市场主体,是一种迷失
初识北京者,往往会惊讶于俯拾即是的文物资源。胡同深处,住户往来的四合院,垂花檐柱可循迹显赫的背景;寻常巷陌,车马喧腾的市场,精美砖雕可辨读历史的风烟。然而,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部分园林古建保存状况堪忧,一些甚至遭蚕食成为饭馆。
的确,近代以来风云变迁,古都的老宅子、旧园林,权属关系复杂。或属国有,或归私人;或被单位占用,或成住宅杂院,不一而足。然而,对于不可移动文物,无论情况如何,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一个基本原则是“不改变文物原状”。
市场化浪潮之下,一些人不能以保护之心对待文物,反而将之过度“资源化”。对少数管理部门而言,文物成为他们随意用来牟取私人利益、部门利益的“私产”;一些幸运的私人所有者,更是在利益驱动下,寻找管理漏洞,汲汲于文物的“变现”。这一过程中,不破坏已属幸运,更遑论保护了。
如刘老根会所租用的晋翼会馆,搭罩棚、修山墙甚至挖泳池,是否还亭台依旧?那桐故居虽未列为文保单位,但这座“有山可观水可听”的院落变身饭馆,烟熏火燎之中,也难免雕梁画栋失色。不少性质明确的老牌文保单位,同样陷入争议中。故宫的建福宫办会所,激起极大波澜;承德的避暑山庄,会所也现身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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