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了解行政立法的意义、内容和基本要求P26 (1)行政立法的意义是:行政立法行为是实施行政行为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目的在于执行宪法和法律,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行政管理行为、程序、内容和形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保证。 (2)行政立法包括立法主体、立法程序、立法表现形式和立法内容,中国有行政立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有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特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立法的一般程序包括编制立法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协商、审查、通过、审批、备案、公布。立法表现形式是制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立法内容是关于国家对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行政管理。 (3)行政立法的基本要求是既要遵守我国立法的一般原则即社会主义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法制统一原则,以政策为指导的原则,还要根据行政立法行为的特点,特别注意贯彻初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
| 课程名称 | 精讲班 | 考题预测班 | 在线报名 | ||||
| 课时 | 学费 | 试听 | 课时 | 学费 | 试听 | ||
| 《城市规划原理》 | 28 | ¥200 | 试听 | 10 | ¥100 | 试听 | |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40 | ¥200 | 试听 | 10 | ¥100 | 试听 | |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40 | ¥200 | 试听 | 10 | ¥100 | 试听 | |
| 《城市规划实务》 | 40 | ¥200 | 试听 | 10 | ¥100 | 试听 | |
城市规划师考试辅导优惠套餐方案: |
|||||||
| 城市规划师最新热贴: |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
|
阅读上一篇:2011年城市规划师规划管理与法规考点解析8 |
|
阅读下一篇:2011年城市规划师规划管理与法规考点解析10 |
|
|
| 【育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
|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