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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16 16:28:49  来源:育路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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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1、非师范教育专业类毕业的人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或申请非本专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研究生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如本科或本科以下学历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可以本科或以下学历身份持本科或以下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类别及学科的教师资格。

  4、原已取得低一类别教师资格,后取高层次学历,拟再申请认定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者,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的初等教育专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与培养目标相对应的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6、高等学校拟聘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可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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