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网
 自考动态  报考指南  考试政策  复习指导  课程设置  自考试题  自考就业  考生故事  助学单位  自考论坛 
 公共课: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经济类: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法学类: 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文学类真题|模拟题|笔记串讲  高校招生  网络课堂

自考“广播新闻与电视新闻”重点(12)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10 07:55:57  来源:育路自考网
  • 文章正文
  • 资料下载
  • 自考圈
  • 论坛

    第十一章 广播新闻评论

    第一节 广播评论及特点

    1. 概念:广播电台按声音传播规律或口说耳听的要求写作(制作)和播出的,用以阐述自己对于新闻事件和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的看法和态度的文章或话语形势。

    2. 内涵:是广播中的政论性体裁;按声音传播规律协作、制作的新闻评论;广播电台的政治旗帜。

    3. 相对特点:内容精练,长话短说;深入浅出,明白如话;以情化理,情理交融;条分缕析,繁简有致。

    第二节 广播评论的具体形式

    1. 广播评论的独特形式有哪些?广播谈话;口头评论;录音评论。

    第三节 广播评论的选题和立论

    1. 广播评论的选题有哪些要求(对电视也基本适用)

    善于从小处入手;从听众关心的角度捕捉论题;精心研究事物的转折状态。

    2. 广播评论的立论要求有哪些(对电视也基本适用)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在理论与实际结合的基础上揭示事物的本质,概括规律性的认识,力求具有深刻,中肯而又合乎听众接受能力的思想内容。要在坚持求真求新、不忘不用的基础上着重注意下列问题:焦点尽可能集中(问题的症结);角度更加讲究;调子适当节制。

    第四节 广播评论的写作(理解运用)

热门资料下载:
<
自考最新热贴: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育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自考报名咨询电话:010-51291357 51291557
热点专题
 
 自考热点关注
                        MORE>>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层1803室(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8840/41 传真:010-51418040 上海- 021-51567016/17
育路网-中国新锐教育社区: 北京站 | 上海站 | 郑州站| 天津站| 山东站| 安徽站
本站法律顾问:邱清荣律师
1999-2011 育路教育网版权所有| 京ICP证100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