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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历相关要求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2-18 16:23:39  来源:育路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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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历相关要求说明

(1)师范类认定:师范类是指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该类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其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学历层次、专业不一致的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持后续学历申请教师资格者,应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2)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参加“两课”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3)普通师范类学校3+2小教专科或小学教育本科毕业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可以直接认定,申请其他等次教师资格的应参加“两课”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4)列入普通师范教育类招生计划的电大、高职师资班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不参加“两课”考试,只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5)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在校期间,未学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申请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两课”考试,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未参加毕业教学实习或毕业教学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7)户口在外地,向工作单位(是指在驻地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有登记的正规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是已办理正式录入手续,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保险,且工作单位及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能提供其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人员;
(8)“两课”合格证在5年有效期内只限申请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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