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辽阳市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社会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辽教师[2010] 11号)和全省教师资格相关工作安排, 为保证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市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申报者需持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10日——1月28日。 2.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股);申报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3.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局直各单位于1月29日前,将报名情况表(含电子文档)上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详见附件1)。 二、考试 1.科目: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内容)、教育心理学。 2.时间:3月12日 9:00-11:00 教育学13:00-15:00 教育心理学三、为了与拟实行的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全国统考制度相衔接,从2011年开始我省的考试时间调整为每年的3月份。 四、在2010年已经报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人员不再重新报名,按照准考证时间参加3月12日的理论考试。 五、取准考证时间及联系方式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3月3日—8日(双休日休息) 联系电话: 0419—3667715网址 www.lyedu.gov.cn 辽阳市教育局2011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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