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长: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0-11-08

    中国民政部7日在江苏无锡举行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上表示,要落实优惠政策,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以市场为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这是指导我们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李立国说。

    目前,中国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快速增加,有些地区民办养老机构的数量已超过政府办养老机构,成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

    李立国表示,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前提是要落实政策和完善政策。国家已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及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财政补助、社会融资、供水供电供热、免费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优待老年人的政策,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

    此外,随着形势的发展,还要尽快制定政府补贴、购买服务、高龄补助等新政策,并把行之有效的政策及时上升为法规和规章。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中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

    李立国表示,自1999年中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

    据介绍,中国目前已有各类养老机构38060个,拥有床位266.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10.9万人。但中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

    加大资金投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今后中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会上透露,中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与此同时,中国还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由于缺乏相应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中国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缺乏。窦玉沛表示,中国今后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将实行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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