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的通知 各单设中学,乡镇中心校,直属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将2010年开展《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凡未取得《教育学》、《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证明的,必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补修。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30日止。 报名地点:武隆县教师进修学校。 联系人: 李一萍,张强 联系电话:77728348 13594540956 15123617123 三、补修内容及时间 补修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补修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即将申 请认定教师资格而又未取得《教育学》、《心理学》修学成绩合 格证明的教师及时报名并参加培训补修。 (二)培训补修费按72元/科计算,在补修报名时缴纳。 (三)补修分面授和自学两个阶段,其中面授阶段为36个学时(4天)。面授期间实行严格的上课考勤制度,缺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视为补修不合格。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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