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 二、申请人向认定机构提出以下申请材料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之日前补齐。 四、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申请材料和专家审查意见做出认定结论;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
| 热门资料下载: |
| 教师资格考试论坛热贴: |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
|
阅读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
|
|

报考直通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