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统计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7-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人发〔2009〕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0年区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0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50分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曾睿等18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7月17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办公楼六楼大会议室(广西南宁市星湖路35号),可乘坐3、20、33、60、65、80、86、215路公交车到市公交总公司站下车。
三、面试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0年7月17日上午7:30.
验证时间:2010年7月17日上午7:40.
报到、验证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办公楼六楼小会议室(广西南宁市星湖路35号)。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须按招考简章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
4、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5、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第(二)类照顾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6、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验证,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验证合格的考生进入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按面试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陈冰
联系电话:0771-5868161 1387811678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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