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0年商务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0-07-0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人发〔2009〕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等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0年区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为10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不低于50分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覃苑、邝文竹、李琼梅等3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8:30—10:00)
(二)专业测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
上午:10:30—11:30 (英语口语)
下午:14:00—16:00 (英语笔试)
(三)面试地点
广西外经贸大厦(自治区商务厅)28楼会议室(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乘坐3路、11路、60路、80路公交车到七星古城路口站下车。
三、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
报到时间:2010年7月23日上午8:00
验证时间、地点:2010年7月24日上午7:50,广西外经贸大厦(自治区商务厅)29楼会议室(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乘坐3路、11路、60路、80路公交车到七星古城路口站下车。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招考简章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验证,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验证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24日上午7:5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参加抽签,凡未在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胡晓宁 0771-2109343,13878114343
赵玉春 0771-2109523,15077185651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自治区商务厅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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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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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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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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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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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合格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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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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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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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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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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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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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机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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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资格审查期间,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自治区公务员管理局批准,本次厅机关一职位不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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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机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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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苑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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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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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505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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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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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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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机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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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文竹
|
女
|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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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511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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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
121.3
|
|
|
自治区商务厅机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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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琼梅
|
女
|
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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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5410427
|
121
|
118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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