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试讲工作的通知 内教师函[2010]13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我区2010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的招聘笔试已如期完成,现将面试、试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岗计划”拟聘岗位和报名、笔试情况 2010年我区“特岗计划”招聘计划数为1363名。其中,初中教师531名,小学教师832名;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我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37名。录取为“硕师计划”的研究生应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以上两项合计招聘“特岗教师计划”共计1400名。报名人数为5150名,参加笔试人数为4738名。 二、确定参加面试、试讲考生名单 根据内教师字〔2010〕9号文件中特岗教师招聘报考条件的4条规定,结合考生笔试成绩,经过严格审查,按拟聘数比面试数1:3的要求,确定2751 名考生参加面试、试讲,名单详见附件,考生个人信息与笔试成绩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三、面试、试讲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要成立“特岗计划”招聘面试、试讲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试讲工作。要严格按照内教师字〔2010〕9号文件精神和特岗教师招聘报考条件的规定,对参加面试、试讲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要组建评审专家组,严格把关,确保面试、试讲考核公平进行。 2.7月1日至7月10日进行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盟市教育(教体)局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面试、试讲考评工作由盟市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不得下移到旗县。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备查。 3.上报特岗教师初选名单。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试讲成绩,综合确定拟聘任的“特岗教师”初步人选,于2010年7月16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审定通过的拟聘任人选名单,教育厅将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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