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1、《毕业生登记表》不得使用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3、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要清晰; 4、已过有效期的身份证不可用于办理毕业; 5、《毕业生登记表》粘贴的小二寸照片背面要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及姓名。 五、毕业生预审结果发布时间、复议办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预审结果发布时间:上半年六月二十日前,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前。 (二)复议办法:考生如有异议,可于上半年六月二十五日前、下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到市自考办申请复议。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对预审结果显示考生未完成现行专业考试计划的说明 考生可持有所需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可到市自考办提交复议;对需要通过办理合档、免考、转入等手续方能符合现行专业考试计划的,本次不予毕业,考生须在3月、9月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待下次申请毕业。 2、对预审结果显示考生有推迟毕业时间问题的说明 (1)因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或在办理免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延期毕业,延期毕业计算时间,从考生完成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考试并成绩合格时开始算起; (2)因申请毕业使用假学历推迟毕业的,延期毕业计算时间,从考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并完成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考试并成绩合格时开始算起; (3)若作弊课程不属本次申请毕业专业的,考生须向当地市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省自考办审批通过后方可毕业。 |
热门资料下载: |
< |
自考最新热贴: |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
|
阅读上一篇:天津:2010年7月自考考场安排于6月25日查询 |
|
阅读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
|
【育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
热点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