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0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考籍转移和2010年10月份自考报名、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工作即将开始。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5月31日——6月2日和6月10日——11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明。其中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还须携带1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含身份证件号码的面);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同时携带学历认定合格证书。 报考2010年下半年自考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6月15日——18日,报考2010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7月6日至16日(不含公休日),通过助学单位或到指定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其中首次报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在2010年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期间(7月6日——16日),考生还可以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或成绩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成绩单来源单位的印章)。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可以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 参加2010年4月份考试的自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到助学单位或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课程成绩通知单。 在上述工作日程中,沈阳市各区、县(市)招考每日接待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9:00—11:30和13: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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