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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0年7月自学考试报考工作安排

作者:高校招生网   发布时间:2010-05-19 08:44:34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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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2日至4日在朝阳区、延庆县举行,西城区本期考试暂不开考。本次考试开考的专业为《商务管理》(专、本科)、《金融管理》(专、本科),具体考试课程和时间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0年考试时间表和使用教材的通知》(京考自考〔2009〕25号)。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考业务办理)。现将有关报考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5月15日至20日,逾期不予补报。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

    朝阳区自学考试办公室:5月25日、26日;

    延庆县自学考试办公室:5月 25日;

    新生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本期只注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取消注册、报考信息并退还报考费至缴费账户。此类考生若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注册报考。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6月25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和方式:6月18日至考试结束。方式为网上查询,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综合信息查询”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二、报考缴费:

    报考缴费实行网上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请考生确认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考生或助学单位在报考前需先开立北京银行帐户,存款金额要足够支付本期报考费用。

    报考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特别说明

    1.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应课程。报考、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该考生颁发正式的准考证号,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

    2. 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确认区县,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5月20日以前,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不能退报课程;5月20日以后,考生仅可以查询报考信息及缴费状态。报考期间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试区县和增报专业(限报五个专业),不需另外缴费。

    3.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4. 需要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于新生照相期间到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5. 本期考试全部课程实施网上评卷方式,请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做好新生照相和发放准考证等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报考期间的咨询及服务工作,如遇问题及时与市自考办沟通,保证报考工作顺利完成。

    四、成绩发布时间: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9月12日发布,查询网站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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