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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0年10月自考报考简章

作者:高校招生网   发布时间:2010-05-19 13:11: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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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结合云南省实际,现公布“2010年10月云南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2010年10月云南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日程表

  2010年10月,云南省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有:

  大学本科:汉语言文学、英语、金融、会计、工商企业管理、机电一体化工程(省机械行业协会委托)、行政管理、法律(省司法厅委托)、经济学(省统计局委托)、教育学、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体育教育、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信息管理与服务(独立本科段)、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独立本科段)、建筑经济管理(独立本科段)、数字媒体艺术(独立本科段)、义务教育(新开考)、采购与供应管理(新开考)。

  教师类本科:数学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地理教育、历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生物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

  大学专科: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秘书、金融、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农业经济管理、园艺(均为省农业厅委托);机电一体化工程(省机械行业协会委托)、房屋建筑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行政管理、法律、律师(省司法厅委托)、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旅游管理、公共关系、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物流管理、体育教育、广告学、义务教育(新开考)、采购与供应管理(新开考)。

  教师类专科:数学教育。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并按云南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学完一门或数门课程的考生(根据开考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选择专业报考。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

  根据行业的要求,对以下专业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的限制:公安管理按省公安厅的规定执行。医学类护理学专业将继续开考,但报考人员只能是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人员(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大专文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要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一科(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该门课程的除外);报考大专理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要加考“大学语文”。

  报考本科段的考生,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专科以上毕业生,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时须交验上述学历毕业证书(报名时不须验证),报考时按各专业要求分类报考,并加考规定的专科段有关课程。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0日——7月25日,考生自行上网录入报名信息。

  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7月15日——7月25日,考生须到各州(市)、县(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确认,办理验证、照像、交费等手续。

  四、报名手续

  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兼报同课程名称、同学分的考试科目,但考生必须注意不同专业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是否相同。美术教育(专科)、音乐教育(专科)、地理教育(专科)、思想政治教育(专科)、林学(专科)、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方向)(专科)、公安管理(专科)、监所管理(专科)、餐饮管理(专科)、旅游管理(独立本科段)十个专业从2010年1月起停止新考生报名,已取得考籍的考生仍未毕业者,过度一年,于2011年1月停考。

  (一)报名考试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云南省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2元(人民币)。

  (二)考生须按《云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程序进行报名,并特别注意报考部分专业和课程必备条件及报名确认点、考点设限情况。

  (三)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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