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书店 学校  题库 论坛  网校  地方分站: 北京 | 上海 | 郑州 | 天津
 报关员考试网
  考试动态  报考指南  海关新闻  海关公告  电子口岸  通关指南  考试教材  题库中心   网校课程
 商品编码:模拟试题 | 综合资料 | 归类技巧  报关单:模拟试题 | 综合资料 | 填写规范  报关英语:模拟试题 | 综合资料 | 词汇术语    报关员考试论坛
地区信息:

2010年报关员考试备考:报关单位(6)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0-03-22 14:59:03  来源:来源于网络
  • 文章正文
  • 网校课程
  • 资料下载
  • 圈子话题
  • 论坛

(二)报关企业管理类别的设定

1、A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2)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在2万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每半年报送“报关代理业务情况表”Bgyedu.CoM

2、A类报关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2)企业以及所属执业报关员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3)连续1年代理报关的货物未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

(4)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5)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

(6)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3%以下;

(7)依法建立帐薄和营业记录,真实、正确、完整地记录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所有活动;

(8)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9)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10)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3、报关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C类管理:

(1)有走私行为的;

(2)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3)1年内代理报关的货物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达3次的;

(4)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在10%以上的;

(5)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6)代理报关的货物涉嫌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拒不接受或者拒不协助海关进行调查的;

(7)被海关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

4、报关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D类管理:

(1)有走私罪的;

(2)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

(3)1年内代理报关的货物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被海关没收达4次以上的;

(4)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5、报关企业未发生C类管理和D类管理所列情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B类管理:

(1)首次注册登记的;

(2)首次注册登记后,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

(3)A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并且不符合A类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4)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三)报关单位分类管理措施的实施

1、报关企业代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开展报关业务,海关按照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各自适用的管理类别分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因企业的管理类别不同导致与应当实施的管理措施相抵触的,海关按照下列方式实施:

(1)报关企业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C类或者D类的,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2)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人均为B类及以上管理类别的,按照报关企业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2.加工贸易经营企业与承接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管理类别不一致的,海关对该加工贸易业务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辅导科目 主讲老师 课时 试听 学费 报名
报关员精讲班 报关员教研组 50 报关员考试课程试听 400元 报名
报关员冲刺班 覃珍珍 30 报关员考试课程试听 300元 报名
报关员习题班 覃珍珍 4套模拟题 报关员考试课程试听 200元 报名
商品归类考题解析班 覃珍珍 10 报关员考试课程试听 100元 报名
报关单考题解析班 覃珍珍 10 报关员考试课程试听 100元 报名
热门资料下载:
报关员最新论坛热贴:
【责任编辑:聂荣  纠错
阅读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育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课程咨询电话:010-51294794
报考直通车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考试时间:2010年暂未公布。
                       MORE>>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