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职业培训 1、职业培训:也称职业技术培训是指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以培养和提高素质及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2、我国将培训活动分为三类:即就业培训、在职培训和转业培训。 3、我国就业前培训主要采取学徒培训、就业训练中心和学校培训等形式进行。 学徒培训:是由用工单位招收学徒工,在师傅的直接教导下,通过生产实践活动,学习并掌握生产技艺或业务技巧从而成为新技术工人或专业人员的一种培训方式。 技工学校是专门培训中等技术工人的学校。 4、在职培训:也称职工教育,是对企业内部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提高教育。 我国在职培训基本上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在岗业余培训,一是离岗专门培训。 5、职业技能鉴定:是由有权机构依照既定的技术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考试和考核,并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有效技术证书的一系列职业能力认证活动。 职业技能考核的标准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技师考评条件》,还有企业内部的岗位规范。 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 技术考核的种类:1录用考核;2转正定级考核;3上岗、转岗考核;4本世纪等级考核;5升级考核;6技师任职资格考核。 技术证书:是一定的职业培训活动结束,经考试考核及格,由劳动行政机关核发的,证明其职业技术能力等级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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