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说明 为了帮助广大应考人员进一步熟悉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并为命题提供更为具体的依据,现对考试的具体问题 说明如下: 一、考试目的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提高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素质, 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充分发挥房地产估价师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的作用,评价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估价人才,实现我国房地产估价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考试性质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是一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执业准入制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是国家设定的执业资格考试。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可以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获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表明已具备承担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的水平和能力。执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经济师职务。 三、考试内容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共分为四个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四个科目全部合格即可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 各科目考试大纲的内容,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试内容中,掌握的部分约占60%,熟悉的部分约占30%,了解的部分约占10%。 序 言 本考试大纲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从对我国房地产估价人员的基本要求出发,并着眼于与国际评估行业接轨,主要考核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应考人员应具备的知识结构、素质和能力。 本考试大纲分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五个部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主要考核应考人员对我国房地产的主要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的理解与掌握程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主要考核应考人员对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开发项目评估、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物业资产管理等方面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主要考核应考人员对房地产估价基本概念、理论、方法及其运用的掌握程度;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主要考核应考人员是否已经初步具备独立进行房地产估价业务和独立撰写估价报告的能力;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主要考核应考人员对规划、环境、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房地产测绘、经济学、金融、证券、保险、统计、会计、法律、拍卖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本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的性质和标准,是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命题的依据。 第一部分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第一章房地产业 第一节房地产业概述 一、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 二、房地产业的作用 三、房地产业的细分 四、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住房制度概述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阶段 二、现行城镇住房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节土地制度概述 一、土地所有制 (一)国有土地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一)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制度 三、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四、现行城镇土地使用制度的基本框架 第四节房地产法制建设 一、我国房地产法律体系 二、房地产相关法律 三、房地产行政法规 四、房地产部门规章 考试要求 1.熟悉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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