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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7)

2009-02-18 08:05:57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高校招收的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

  南京艺术学院的绘画(不含书法)、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和公共事业管理(音乐艺术管理)等13个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拟报考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其他专业仍由该院组织校考。

  2.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同时院校应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

  (责任编辑:孙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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