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0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务员辅导咨询

汇集公务员培训权威机构,权威解答公务员考试相关问题

zaixuanzixun

    六、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

    被录取人员到有关院校报到时,由录取院校在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上加盖公章,被录取人员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定向到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各学历层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对于合格毕业生,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单位所在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下达的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面试和录取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凡被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024-22696036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024-86686550

    辽宁省公安厅:13324002246

    辽宁省司法厅:024-86614462

    辽宁省教育厅:024—86981117

    辽宁省公务员局:024—23448361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024—23447331  23447326(技术咨询)

    附件:

    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法院系统招考(招生)职位表。xls

    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招生)职位表(二学位)。 .xls

    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招生)职位表(专科)。xls

    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招生)职位表(专升本)。xls

    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检察院系统招考(招生)职位表。xls

    2012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司法系统招考(招生)职位表。xls

    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精彩专题

更多>>

全方位公考复习攻略

更多>>

公考交流

进入论坛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