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销员《外经贸综合业务》模拟试题(12)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4-04-10 14:41:19
简答题
1、在出口贸易中,有些非洲国家经常很轻易下订单,但要求我国出口企业提供卖方样品,并表示在收到样品后订立正式合同,你如何理解?
参考答案:
大致有两种可能:
第一,进口商以卖方样品为依据,确定买卖商品的品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如果对卖方样品不满意,可以品质不符为由,撤消合同,即使合同成立,也可以实际交付货物品质与提供的卖方样品不符为由,提出索赔。
第二,进口商经常以下订单为由,要求提供卖方样品的真实目的是掌握商品的设计规格,以便在国内仿制,或要求其他生产商加工,或以该样品的品质要求其他供货商提供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因此,出口商要在合同(或定单)中,加列保护对所提供样品的知识产权的有关条款。
2、青岛某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三级品,但发货时才发现苹果库存不足,于是该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货抵买方后,遭买方拒绝。请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参考答案:
买方有拒付的权利。既然合同及来证上均写的是提供三级品,出口商即应履约执行,所提供货物如为二级品,即使按三级计价,也构成违约。因为这样无疑会影响甚至破坏进口商与其买家的契约关系,会造成大家对品质级别划分的识别和认定,破坏供应链条上商家长期形成的贸易习惯,并发生重新整理的额外费用。
3、: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the seller’s 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问:
(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货多少数量?
(2)如果你是买方,在磋商合同条款时,有何注意事项?
参考答案:
(1)10 000×(1-5%)=9500MT
(2)关于选择溢短装的权利;溢短装部分商品的价格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