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师联合认证项目2012年度第三次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12年11月25日
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提交报名资料
请参阅国际会计师联合认证官方网站(www.aiacfo.org)相关说明。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书面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选
择国际会计师公会中国代表处授权的任一培训(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
1 、考试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0日
2 、下发准考证和准考证号:2012年11月15日
※ 注意事项
1 、报名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咨询可查询国际会计师联合认证项目中心
网站。
2 、报考所需的《国际会计师联合认证申请表》等材料可从国际会计师联合
认证项目中心网站下载、打印。
3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
必须一致。
4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考试报名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
考试资格。
5 、考试前5 个工作日,国际会计师联合认证项目管理中心即停止接受有关
已报名考生变更考试科目或取消本次考试的要求。凡因非国际会计师联合认证项
目中心原因而不能参加已报名考试,且未能在考试前5 个工作日(含)通知国际
会计师联合认证项目中心的考生,一律视同放弃当次考试资格,作缺考处理,所
交考试费用不予退还或转作下次考试使用。
三、准考证的打印与领取
国际会计师联合认证项目中心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准考证模版、核准考生
姓名及相应的准考证号下发至各培训(考试)机构。由各培训(考试)机构检查
无误后,打印下发给本地报考人员。
培训(考试)机构须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考试前领取准考证并办理相
关手续,并有责任提醒考生有关考场规则以及参加考试需携带的物品。特别需要
提醒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考试过程中,督/ 监
考员发现考生不能出示准考证或准考证与身份证不符者,有权取消该考生考试资
格。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详见国际会计师联合认证项目中心官方网站,考评事务咨询电话:400-688-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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