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安机关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2-12-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青海省公安机关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青海省2012年公安机关及部分省直单位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定于2012年12月28、29日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2年12月28日及29日上午8:00持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报考地人事部门开具证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一张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体检编号、准考证号)和370元体检费在青海消防医院院内(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10号)集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具体名单附后)。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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