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考试公告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9-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湘公局函〔2012〕5号)等文件规定,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组织部分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48名。具体职位详见《2012年湖南省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与对象
我省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参公单位(包括中央在湘单位)公务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职务层次为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其中,在市(州)机关工作的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职务、职级为准);
3.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详见附件1);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各级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公务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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