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政法干警招录笔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2-08-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四、考试实施
(一)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为便于考试管理,此次由人保部门实施的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部门实施的教育入学考试实行统一考点、统一监考人员,分别进行考务培训的办法。各市考点设置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人保局配合。
全省设立11个考区,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应选择高考定点学校或人事考试定点学校,考点、考场按照人事考试标准设置,考点门口应有“江西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市考区××考点”条幅,并明示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考场规则、考场安排表、考场分布示意图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等。
打印带考生照片的考场座次表,供监考人员使用并请考生签字确认。
具体工作安排按照《江西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考务工作计划》(附件)执行。
(二)考点、考场管理
各地要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打击扰乱公务员录用考试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在考点、考场配备无线耳机探测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鉴别仪和手机信号屏蔽仪等设备。
要高度重视考试实施中的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强调公务员招考和教育入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重申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认真做好巡考、监考工作;要充分发挥巡考人员(或流动监考)在考试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作用,做到每个考场都有巡考人员(或流动监考)负责,原则上每名巡考人员(或流动监考)所负责的考场数不多于5个;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省有关部门将派出巡视组到各地巡视。
五、试卷接收、运送、保管
本次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试卷配发和运送由人保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承担。各地在接收试卷时将本考区考务组织方案分别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9月13日,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试卷。
9月13日,各设区市人保局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
考试结束后,各设区市人保局须派专人将公共科目试(答)卷(包括备用卷)于9月16日下午3时前送达省人事考试中心,各市教育局须派专人将教育入学考试试(答)卷(包括备用卷)于9月17日送达省教育考试院。
六、其它
由省人保厅负责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操作要求及步骤》、《试卷管理要求》、《考场规则》和《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要求执行,不再另发通知。
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的教育入学考试有关考试实施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下发《教育考试有关规则》等专门的考务材料。
考生参加公共科目考试时须填写《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参加教育入学考试时须填写《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
附件:江西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考务工作计划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江西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试点笔试考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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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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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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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8日
8:00-14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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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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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照片审查通过后
至8月15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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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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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9:00-14日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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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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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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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人保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上报公共科目考试考务组织方案和考务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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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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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教育局到省教育考试院领指定地点取试卷,
上报教育入学考试考务组织方案和考务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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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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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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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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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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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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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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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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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文化综合》 (专科层次)
9:00—11:30 《民法学》 (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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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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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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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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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人保局将公务员公共科目试卷及答题卡送达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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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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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教育局将教育入学考试试卷及答题卡送达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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