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政法干警招录笔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2-08-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试点笔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根据《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12〕37号)精神,我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将于9月15 -16日举行。为做好此次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共科目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保厅)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本次考试第一责任人,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招考办主要负责人为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主考为本考点第一责任人。
二、工作分工
(一)省级部门职责
省人保厅
1、负责组织考生网上报名,负责处理报考信息;
2、负责考场信息编排;
3、提供准考证网上下载服务;
4、命制公共科目考试试卷,并分发到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
5、评阅公共科目考试试卷;
6、指导全省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承办。
省教育厅
1、配合省人保厅组织报名,接收教育入学考试报名数据并下发到市教育局;
2、收集各设区市教育局落实的考点考场设置信息转省人保厅;
3、接收教育入学考试考点考场数据下发到设区市教育局;
4、接收教育部统一命制的教育入学考试试卷,并分发到设区市招考办;
5、汇总教育入学考试答卷,机要寄送至教育部指定评卷点;
6、指导全省教育入学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承办。
(二)市级部门职责
市人保局
1、按时接收公共科目考试数据,并抄告市教育局;
2、上报公共科目考试考点考场设置信息至省人事考试中心;
3、接收、保管和运送公共科目考试试卷;
4、打印公共科目考试考生考场座次表;
5、组织实施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承办。
市教育局
1、按时接收省教育考试院教育入学考试数据;
2、落实考点、考场和选聘工作人员,并抄告市人保局;
3、上报教育入学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至省教育考试院;
4、接收、保管和运送教育入学考试试卷;
5、打印教育入学考试各科目考生座次表;
6、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考务工作。
上述具体工作由市招考办负责承办。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报考类别
考试时间 |
专科层次(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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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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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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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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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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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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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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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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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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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考试中心市人事考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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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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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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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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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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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考试中心市人事考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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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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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综合
(历史、地理、政治)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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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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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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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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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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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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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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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试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做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申论》为主观试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作答,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科目所用的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回收。
《文化综合》和《民法学》为客观和主观试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做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文化综合》和《民法学》所用的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回收。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为客观和主观试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做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Ⅰ》和《专业综合Ⅱ》所用的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回收。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持身份证以外的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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