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柳州公务员面试名单|柳州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广西中公教育发布时间:2012-05-3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各位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关于对拟进入面试人选严格实行资格审查的规定,现进行初次审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次审查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设区市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级机关设在市以下的直属机构或派出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以2012年1月20日前自治区公布的名单为准),公安机关的基层法医、狱医、理化职位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的狱医、护理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和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排序(进行专业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
二、资格初次审查的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查的时间:2012年5月29日前
(二)邮寄材料的地点:各招录机关(具体地点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计划表“邮寄材料单位及地址”栏)
三、资格初次审查的要求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招考《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于2011年5月29日前将本人的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招录机关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报考定向招录 “四项目”人员职位的,还需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
资格初次审查通过者,可于6月6-8日持报名申请材料(同上)的原件前往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当场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面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书》进入考生侯考室。
四、其他
对资格初次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12年6月1日前,向柳州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科进行反馈和咨询。联系电话:0772-282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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