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议论文的结构与写作方法
来源:华图教育发布时间:2012-01-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论据。论据是论点赖以存在的基础,是论点的具体化、物化。有的论据属于事实性论据,如具体的人物、事件、数据等情况;有的论据属于理论性论据,如已经得到公认的那些原理、定律、法则、名言、权威结论等。相对而言,事实性论据不如理论性论据那么有广泛性、权威性和理论性,但在针对性、形象性和生动性、通俗性诸方面则有着独特的优势。只要是真实的典型,经过作者的征引阐述,不仅能为论点的成立提供充足、必要的论据,而且易使文章更贴近读者,更易于被接受。一些论题复杂、论点笃深的议论文,往往都是将事实性论据和理论性论据结合起来运用的。例如,日本右翼团体2000年1月23日在大阪国际和平中心举行题为“20世纪最大的谎言——‘南京大屠杀’彻底检证”集会,妄图否认侵华日军当年犯下的滔天罪行,日本部分舆论以及政府官员竟然以“言论自由”为借口指责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严正抗议。《中国青年报》曾刊登《“南京大屠杀”与“言论自由”》一文,从“日本的思想和言论自由”“《产经新闻》的真实面孔”“日本的双重标准”“右翼重在和平殿堂上涂鸦”四个方面进行剖析,列举了大量活生生的事实论据,指出日本借口“言论自由”,在历史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只能助长右翼势力的气焰,大大伤害中国人民、旅日华侨和留学生的感情以及中日两国的友好关系。该文举证有力,言之确凿,令人信服。
(3)论证。论证是在论点和论据之间建立或展示一种必然的逻辑关系,以表明论点成立且正确的过程和方法。立论型议论文写作中常见的论证方法有:
①演绎论证法。用一般原理、规律、原则作论据来推出个别具体的结论,证明特殊事实的论证方法,即由普遍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论证方法。《世说新语。雅量第六》记载了这么一个小故事:
王戎七岁,尝与诸小儿游。看道边李树多子折枝,诸儿竞走取之,唯戎不动。人问之,答曰:“树在道边而多子,此必苦李。”取之,信然。
王戎是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小时候聪慧过人。这个故事里王戎通过运用平常的观察总结出了“树在道边而多子”必是苦李的生活道理,——因为如果是甜李,一定早被人摘光了。人们都喜欢吃甜李,而道路是行人密集之处,这是一般的生活常识和规律;而故事中的事件则是一次偶然事件,具有特殊性、具体性、个别性,王戎运用一般性的生活常识和规律准确判断出了路边李树所结李子为苦李这个个别的事实,正是细心而大胆的演绎推理。可能有人会说,王戎总结出的规律并不一定准确。其实,这个故事的重点在于说明王戎能通过观察生活总结出一般规律,并运用这个一般规律来判断以后遇到的个别事实,而我们的重点也在于借此说明演绎论证的过程和方法,而就这两点来说,这个故事就是贴切而精彩的。
②归纳论证法。这是通过若干典型的个别事例,概括出普遍性结论的一种方法,俗称“从个别到一般”。这种方法很符合人类认识活动的规律。例如《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中的一段话:
为了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纪律。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纪律废弛了,至今还没有完全恢复,这也是党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纪律相当废弛,许多党员可以自行其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决定,党规定的任务,可以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一个党如果允许它的党员完全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这个党当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党的任务就不可能顺利实现。所以,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严格地维护党的纪律,极大地加强纪律性。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
③类比论证法。这是将两个事物摆放在一起,比较它们已知的本质属性的相似点或相异点,推论其他属性,达到用此类事物证明彼类事物的目的,俗称“从个别到个别”。这是一种比较形象化的、主要以事实为论据的论证方法,大都采用人们熟知的具体事物或实例来论证。例如《羊城晚报》曾先后刊登两条有关见义勇为的新闻。前者说的是外地人赵海林在广州街头拼死斗邪恶,没想到受援者竟是一对“冷血”情侣,当赵被刺伤需要救助时,他们却径自拾起歹徒扔下的挎包溜之大吉,再没露面。后者说的是刚从广宁到广州打工的龙康听到有人打劫,毫不犹豫地加入追截行列,直到被歹徒捅出肠子欲追不能。他的手术费、医药费等需要数万元,而被劫者阿玉当时被劫虽仅200多元,但却找专人到医院护理龙康,并亲自将1万元医药费送到医院,同时表示将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帮助龙康。《中国青年报》曾发表文章《当仁不让》,运用褒贬类比方法,对那对情侣和阿玉的不同表现进行评论,并很有见地地指出,赵海林、龙康的见义勇为是一种精神,阿玉的当仁不让也是一种精神,都是当今社会应该大力提倡的。
2.驳论型议论文的写作方法
(1)归谬反驳法。这种方法也被称为引申证明。这是一种以守为攻、藏而不露、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反驳法,富有诙谐讽刺的特点。它直接以对方的论点为靶子,但又不是直接说破,而是让其陷入极其荒谬的境地,不攻自破。即发现了对方论点的荒谬之后并不马上戳穿,而是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成立的,然后以此假设为前提进行一番引申、推理,必然会得到一个更加荒谬的结果,从而说明刚才依赖的“前提”条件是荒谬的。例如载于1934年12月9日天津《大公报》上《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作者胡适)一文中有这么一段话,就是用了归谬反驳法:
有人说:“凡挑动阶级斗争的感情的文学艺术都应该禁止”,并且已经有许多小说和某些电影片已因此被禁止或删削了。如果这个见解是对的,那么,杜甫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也该挖板焚毁了!诗经里“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一类的名句也该禁止发行了!亚圣孟夫子的“息有肥肉,野有饿莩”也该毁板禁止了!举此一例,可见“文化统制”不是可以轻易谈和做的事。我们此时还不曾梦见现代文化是个什么样子;拼命的多方面的发展,还怕赶不出什么文化来。若再容许一些无知妄人去挑剔压抑,文化也许真不上咱们门上来了!
(2)针锋相对法。这种方法可以打个比方:唱对台戏。针对对方论点,针锋相对地提出一个完全相反的新论点,继而用有力的证据和严密的论证证明新论点是正确的、成立的,这样,根据“矛盾律”的基本原理,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都“真”,有一真必有一假,这一个是对的,则另一个必是错的。这也是一种明里不攻暗里狠攻、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反驳办法。例如:“女师大风潮”获得初步胜利后,敌人并不甘心失败,林语堂却发表文章提出“中国‘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到‘费厄?’”、“且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云云。鲁迅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就用了针锋相对法进行驳斥。他先“解题”,故意称自己“不懂英文”,不明白费厄泼赖(fairplay)“这字的含义究竟怎样”,然后针锋相对地指出,“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这种精神之一体,则我却很想有所议论……‘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简直应该打”。接着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了应该“痛打落水狗”的重要斗争原则:一是论“落水狗”有三种,大都在可打之列;二是论叭儿狗尤非打落水里,又从而打之不可;三是论不“打落水狗”是误人子弟的;四是论塌台人物不当与“落水狗”相提并论;五是论现在还不能一味“费厄”;六是论“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鲁迅的论证有力地证明:敌人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人们一定要记取“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的教训。
(3)釜底抽薪法。这种驳斥方法,顾名思义,就是击毁对方论点赖以存在的基础(即论据)。议论三要素的原则要求论据必须是真实可靠、正确可信、经得起推敲的,必须是典型而有充分说服力的,必须是与论点之间有着证明与被证明的关系。而对方错误论点的产生,往往是因为在寻找和使用论据时犯了“预期理由”或“循环论证”的错误。
所谓预期理由,就是用一个实际并不存在的理由作前提,推证自己论点成立。表面看来前提和论点之间有着一定的关联,其实因为前提的假设根本就是错误的,所以论点也是荒谬的。例如哥白尼创立“日心说”后,有人为了反对他,就制造了这样一个预期理由来证明“太阳只能围绕地球旋转”:如果把地球比作房子,太阳就是照亮这房子的火把。只有移动火把去照亮房子的道理,哪有搬动房子去让火把照亮的道理呢?仅就火把和房子的关系来看,这似乎很有道理,而实际上,“太阳和地球的关系就是火把与房子的关系”这种假设本身就是错误的。所谓循环论证,就是改变论据与论点之间证明和被证明的关系,让它们互为前提,相互论证,用未被证明为真实的论据作前提推导出论点,再反过来用这论点证明前提(论据)的真实。此即“诡辩术”。例如下面这段话就是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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