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卫监所公选管理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宁波市江东区人事局发布时间:2011-12-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2名;
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人员1名;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省公安系统公务员。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公务员及下属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完成参公登记)。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近三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2)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
(3)在现单位从事执法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3年以上;
(4)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6日。
报名地点:宁波市江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大厅57—58号窗口(宁波市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电话:87811571.
报名资料:报名时,报考人员需递交《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开具的公务员任职证明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宁波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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