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2年衢州市柯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11-12-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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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人员(除报考森林警察职位人员外)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报考森林警察职位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并已报到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面向在岗大学生“村官”考录的职位,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录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执行。

    3、截止到2011年12月2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2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5、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1年12月21日—12月27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月12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41),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1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人民警察体检采用新的标准,取消了身高和体重的限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采用了新的项目和标准,三个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在体能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1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14、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5、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6、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2012年柯城区公务员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570-3026258.

2012年衢州市柯城区公务员招考计划表和专业资格审查办法.xls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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