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2年衢州市柯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11-12-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为满足区级机关各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浙人发〔2008〕170号)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66号)及市委组织部、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各级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社公〔2011〕27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衢州市柯城区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2011年柯城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务必仔细阅读):
一、招考计划
2012年柯城区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39名。其中区法院5名(含法官预备人选2名)、区检察院5名(含检察官预备人选2名)、区司法局4名、区林业局森林警察1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柯城分局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名,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1名。
具体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或于2011年12月19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kcrlsb.com/)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柯城区公务员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12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
(4)区法院法官、区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
2、在第1条第(1)、(2)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具体对象为:参加柯城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要求为衢州市应征入伍的2011年退役士兵或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2)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要求为衢州市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人员。
4、截至2011年12月21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森林警察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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